2017湖南湘潭市國土資源局遴選公務員公告【招5人】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局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jù)《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湖南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6〕14號)和《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湖南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等文件規(guī)定,湘潭市國土資源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遴選5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遴選綜合管理職位科員5名,列行政編制。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工作經(jīng)歷計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3.擔任科級及以下職務;
4.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4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
5.公務員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起止時間:2017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2?00;
2.報名可以直接到湘潭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地址:湘潭市雨湖區(qū)北二環(huán)中路6號市國土資源局辦公樓612室)報名,也可以通過網(wǎng)絡報名;
3.報名資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3張(并提供電子版)、《2017年湘潭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原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其他有關能證明個人能力及業(yè)績的材料。網(wǎng)絡報名考生需將以上資料掃描發(fā)送至湘潭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郵箱:xtgtrjk@163.com,并主動聯(lián)系確認。
(二)資格審查
現(xiàn)場報名的在報名時審查有關資料;通過網(wǎng)絡報名的于2017年9月22日8:30至17:00對有關材料原件進行復核審查。在報名時間內提供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經(jīng)審查合格后,發(fā)給準考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資格。
四、筆試與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8?30—11?30??键c詳見準考證。
筆試開考比例為1:5??荚嚪譃榫C合能力測試和撰寫調研報告兩個環(huán)節(jié)。綜合能力測試主要為政策理論水平、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綜合素質及國土相關專業(yè)知識;撰寫調研報告根據(jù)給定材料進行寫作。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按照綜合能力測試成績40%、調研報告成績60%綜合計入筆試總成績。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比例為1?3,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湘潭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wǎng)站、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wǎng)站、湘潭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面試前考生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和調出證明》(附件2),無法提供證明則依次遞補。
(三)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調研報告成績進行排名。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相關網(wǎng)站上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考察由湘潭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實施。根據(jù)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資格條件、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公示與轉任
體檢、考察合格者名單分別在相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xù),轉任人選需在湘潭市國土資源局承諾服務五年以上;不符合的,將所呈報的轉任材料退回原單位。
此次遴選由湘潭市國土資源局具體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55558709(湘潭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
原標題:湘潭市國土資源局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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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9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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